|
故,家道忽落。雪芹中年,竟至穷居北京之西郊,有时还不得饱食。 可是他还纵酒赋诗,而《红楼梦》的创作,也就在这时候。可惜后来他因为儿子夭殇,悲恸过度,也竟死掉了——年四十余——《红楼梦》也未得做完,只有八十回。后来程伟元所刻的,增至一百二十回,虽说是从各处搜集的,但实则其友高鹗所续成,并不是原本。 对于书中所叙的意思,推测之说也很多。举其较为重要者而言:(一)是说记纳兰性德的家事,所谓金钗十二,就是性德所奉为上客的人们。这是因为性德是词人,是少年中举,他家后来也被查抄,和宝玉的情形相仿佛,所以猜想出来的。 但是查抄一事,宝玉在生前,而性德则在死后,其他不同之点也很多,所以其实并不很相像。(二)是说记顺治与董鄂妃的故事;而又以鄂妃为秦淮旧妓董小宛。清兵南下时,掠小宛到北京,因此有宠于清世祖,封为贵纪;后来小宛夭逝,清世祖非常哀痛,就出家到五台山做了和尚。《红楼梦》中宝玉也做和尚,就是分明影射这一段故事。但是董鄂妃是满洲人,并非就是董小宛,清兵下江南的时候,小宛已经二十八岁了; 而顺治方十四岁,决不会有把小宛做妃的道理。所以这一说也不通的。(三)是说叙康熙朝政治底状态的;就是以为石头记是政治小说,书中本事,在吊明之亡,而揭清之失。如以“红”影“朱”字,以“石头”指“金陵”,以“贾”斥伪朝——即斥“清”,以金陵十二钗讥降清之名士。然此说未免近于穿凿,况且现在既知道作者既是汉军旗人,似乎不至于代汉人来抱亡国之痛的。(四)是说自叙;此 |
||
|
|
||
|
第 14 页 |